發表會變演唱會 台大體育館租借涉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大體育室卓姓前經理遭檢舉承辦綜合體育館、台大小巨蛋出租業務時,疑偽造簽呈協助廠商,致校方損失,教育部已將卓女函送檢方調查。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全案朝背信罪嫌方向偵辦。
 檢調獲報指出,卓女屬台大約聘人員,民國一00年至一0二年任職台大體育室副理職務,負責台大小巨蛋的大型會議活動安排、行銷企劃、統計場地收入等業務。
 但卓女疑似在明知廠商違反規定時,涉偽造簽呈配合廠商,造成台大損失。教育部政風處獲知後依背信罪嫌將卓女函送檢方偵辦,北檢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蒐證,台大已將卓女調離職務接受調查。
 此外,檢調近日另獲報,指卓女明知台大因台大小巨蛋從事演唱會,因噪音過大屢遭學生及附近居民抗議,從一0三年起規定不能租給業者承辦演唱會。
 但時任經理的卓女疑指使下屬偽造「一0六年陳奕迅演唱會」企劃書,使原本按規定不能在三樓舉辦的演唱會,利用變更活動名稱及竄改演唱曲數方式違規舉辦。
 讓原本只能以發表會名義演唱五、六首歌曲,當天卻違規放任陳演唱二十多首歌曲,涉嫌圖利經紀公司,後來也遭致學生及附近居民抗議。檢調蒐證後,近日將約談卓女等人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