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碳足跡要點擬法制化 有效期由5年縮至2年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環境部擬將碳足跡管理要點法制化,最大變更為碳足跡有效期間由原本的五年縮短為二年。環境部十一日說,現今市場產品變化快速,如「手機每年都有一代新機」,希望各業者在碳揭露時能更公平。

環境部十一日舉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環境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一0九年三月十六日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配合環境部氣候署日前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為過渡時期銜接,辦理此管理要點修正。

其中,修正重點包含參酌國際產品碳足跡標籤效期約一至三年,因此調整碳足跡標籤效期為二年;但要點修正發布前,已申請碳標籤者,審核通過仍給予有效期限五年。

與會單位認為,有效期限由原本五年縮短為二年看不出依據為何,反而可能增加申請時的查驗成本;另,也擔心縮短期限反而增加查驗機構負擔和更花時間。

農業部代表說,增加成本不利推動農產品,要求農產品給予特別優惠並進一步提出「要排除生物性產品」,僅適用非生物性產品等。

至於農業部所提「排除生物性產品」的意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主任秘書張文興認為,現在各機關都是考量法規鬆綁,而不是額外區分;若特意分割會有原則、公平性的問題,後續衍生的衝突會比較高。

修正是希望各業者在碳揭露時能更公平,也考量與國際上效期一致;加上現在商品生命週期普遍不長,如「手機每年都有一代新機」,五年間可能產品變動很大,加上現在國際上都強調減碳,很難想像業者不會在製程中因應微調。

張文興表示,統計今年查驗機構有六家,另外還有相關單位正在申請認證成為查驗機構中,可以確定的是未來查驗機構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