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代駕業者契約 僅1家合格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年關將近,隨著年底尾牙及各類聚會活動的增多,民眾酒後找代駕的機會也隨之增加,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市府消保官聯合交通局審查新北市境內提供代駕服務的三家業者定型化契約,稽查結果僅有台灣智慧生活網(55688)使用之定型化契約符合規定,餘二家不符規定。

交通部為減少代客駕車服務業者與消費者消費糾紛,一0九年六月一日公告「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防止業者使用代駕服務定型化契約條款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如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得以『概不負責』之記載,排除代駕服務業者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消保官指出,經稽查新北市轄三家代駕服務業者提供的定型化契約,發現群悅科技使用的定型化契約約定消費者於代駕人到達約定地點前取消契約時,仍須加收取消費用;並約定「乘客未核對代駕者身分、乘客未告知車況等,因而發生損害時,業者均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另一家業者大豐交通公司使用的定型化契約未記載業者基本資料、代駕服務業者對於發生事故後的賠償應負連帶責任且未揭露保險內容,更規定「消費者若未說明車輛狀況等問題,因而發生損害時,業者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消保官表示,上述二業者免責條款似已違反「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而無效,並已函請業者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正;三家中僅有台灣智慧生活網公司(55688)使用之定型化契約符合規定。

消保官提醒民眾「開車不喝酒,喝酒找代駕」,也應注意自身與他人的交通安全,應選擇合法經營且定型化契約條款符合規定之代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