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綠揚言釋憲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十三日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除將各族聘用委員改為無給職外,並且明定主委改由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不過,民進黨立委和原民會揚言對此次修法聲請釋憲。

原民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審理時朝野爆發衝突,立法院會十三日開會逐條處理,國民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雖然民進黨團提出有異議,表決後不敵藍白人數優勢。

現行原民會委員可區分為聘用委員、派兼委員及聘兼委員,其中派兼委員及聘兼委員為無給職,原住民族十六族代表的「聘用委員」是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聘進用為有給職。

三讀條文中,第三條,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之」;第四條,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均為無給職」。

高金素梅指出,目前十六位族群委員,民進黨立委伍麗華、陳瑩的特助、助理和民進黨落選人搖身一變有十四位成了委員、月領十萬,這就是標準的、我的特助國家養,民進黨為了要繼續把持這樣利益,在上次投票時又哭又喊、說被霸凌,卻讓族人們都笑了,大多知道族群委員在部落到底做了什麼。鄭天財表示,族群委員只是改為無給職,更超然專業、具各族群代表性。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說,這是自我閹割、歧視,不排除申請釋憲。

原民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修正案嚴重傷害原民權益,也違反憲政原則與族人意願,將研議報請覆議或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