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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申報 稅額試算申請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為協助初入社會就業新鮮人及上一年度未辦理結算申報的民眾,五月份順利完成一O八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說明可依下列方式申請適用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
一、線上申請:請以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為通行碼,於今年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六日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點選「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開始報稅」之「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稅額試算」專區辦理。
二、親自或委託他人申請:於今年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六日止,依式填妥申請書並提示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交付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請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
基隆分局表示,經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將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前提供試算書表,如核對內容無誤後,即可繳稅或回覆確認完成申報;如經審核不符合適用條件,則不予提供此項服務。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可於四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一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O八OO─OOO─三二一)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是否適用一O八年度稅額試算服務。
基隆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在今年五月十日前仍未收到國稅局所寄發的郵簡通知或稅額試算通知書表,請記得依前述方式查詢,如經查詢未能適用此項服務者,務必在今年六月一日前自行辦理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