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金2.5億 劉士魁重判8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劉士魁被控利用代投資人操作股票保證獲利,若虧損逾五千元由其吸收,經營一年多,非法吸金兩億五千萬餘元,被害人百餘人,事後劉男雖與多數被害人調解成立,惟迄今均未履行,台南地方法院廿四日依違反銀行法將他重判八年半。

判決指出,劉士魁自二0二一年一月起,藉由「K&X」LINE投資群組等方式對外宣稱可短期代操股票,股票代操時間為一週,每週可獲利百分之三至十五,投資門檻為每單位五萬元;亦有兩年長期投資方案,投資門檻最低三百萬元,每週可獲利百分之十至廿,代操費用為獲利金額之一成,並保證隨時可以抽回本金,超過五千元虧損由其吸收等保本優惠方案,而招攬翁姓投資人等一百卅八人及其他不特定民眾加入投資,並代為操作證券買賣,並於二0二一年間合計買進廿五億三千多萬元、賣出廿四億九千多萬元;隔年一至四月間合計買進八千七百多萬元、賣出八千六百多萬元,總交易金額達五十二億餘元。

同案被告,除劉士魁外,還包括劉的女友、員工等三名女子。法官認為,劉等四人均坦承犯行,劉為主謀且明知股票買賣已出現虧損,竟仍繼續吸金且增加長期投資方案,使受害人及金額越滾越大,應予嚴厲非難;三名女子判刑三個月至兩年不等,情節輕微,均給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