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於今(113)年12月25日召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下稱諮詢會)本年度第4季會議,由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代理主持,就各項稅制稅政議題持續徵詢委員意見。
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財政部訂定納稅者權利保護計畫,彙整近一年來各項措施執行成效,於本次會議提出成果報告,同時就「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所得」辦理結算申報應附文件、房地合一稅與營利事業暫繳稅額計算範圍等議題,充分討論。與會委員所提建言,重點如下:一、考量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有「核閱報告」及「查核報告」之分,就「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所得」辦理結算申報,需檢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種類,建議應予明確規範,以利業界遵循。二、建議檢討現行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房地合一2.0分開計算之應納稅額,計入下一年度暫繳稅額計算範圍之合理性,以符量能課稅原則。
財政部特別說明,諮詢會係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設立,相關會議紀錄及成果報告均公開於該部網站熱門焦點「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公平合理課稅」及「強化納稅者權利保障」為該部重視及努力方向,未來將持續透過諮詢會,邀請關心財稅議題之專家學者及公會團體提供諮詢意見,作為訂定稅制稅政重要參考,以營造公平合理之租稅環境,促進徵納雙方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