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併foodpanda 確定喊卡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25日說,Uber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禁止結合。(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Uber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結合案,確定喊卡!公平會二十五日指出,兩大外送平台結合後,市占率將突破九成,且UberEats不受競爭束縛,對市場造成的限制競爭疑慮,遠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也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確保維持競爭,因此禁止結合。

對此,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表示,這是正確決定,挽救外送產業不落入單一集團之手。

而Uber Eats則發布聲明,對決議表達失望,但台灣依舊是全球市場中,最高成長且充滿外送商機的佼佼者之一,將持續對台灣投資。

Uber於台灣經營UberEats平台,富胖達公司經營foodpanda平台。公平會表示,依Uber與德商Delivery Hero SE簽訂股份買賣協議,Uber及Uber Portier B.V將收購Delivery Hero SE子公司富胖達公司及帝力佛英雄商城公司全部股份。

公平會指出,搜集學者、專家等進行市場問卷調查,對消費者、餐飲店家面對價格調漲的行為蒐集資訊,並進行競爭法假設性獨占者檢驗等面向的經濟分析,提出三大駁回結合案的理由。

首先,UberEats主要競爭壓力來自foodpanda,但結合後,此競爭壓力消失,UberEats將不受競爭束縛,更有誘因提高對消費者的價格及對餐飲業者抽成。

其次,UberEats交易相對人多是個別消費者或多為中小型餐飲業者,難以透過餐廳外送或其他直接交易管道「繞過」餐飲外送平台,制衡UberEats的市場力,結合後,交易相對人將更欠缺抗衡力量。

最後,雖然結合後,也會帶來正面經濟利益,但公平會認為,結合後的正面與負面效應相比,相當不成比例。

公平會強調,考量UberEats及foodpanda結合案的限制競爭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確保維持競爭,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禁止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