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與政治獻金案近四個月後,二十六日全案偵結,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判二十八年六月重刑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九人,也分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洗錢等罪提起公訴。
同案被告李文宗部分,檢方認定其任職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新台幣數千萬政治獻金,還積極指示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向法院一共求處十七年四月有期徒刑。
沈慶京涉案部分,檢方認定其不法賄賂公務員柯文哲等人,且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挑釁司法、藐視法律,被依圖利等罪嫌,一共求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四月。檢方認定應曉薇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所得高達數千萬,有違民代職責,且竟為脫免刑責而欲潛逃出境,遭一共求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月。
而彭振聲部分,檢方認定他身為台北市副市長,明知違法卻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但彭振聲坦承犯行,因此量處有期徒刑六年,又因他偵查中自白犯罪,將請法院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三年。
另,其他包括同案被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則被量處有期徒刑七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則獲緩起訴處分兩年;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則因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佳,又因偵查中自白犯罪,在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一年三月,併宣告緩刑兩年。同時,檢方也針對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