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3千萬交保:我跑了民眾黨就毀了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北檢偵結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具體求處柯文哲二十八年六個月重刑,北院前一晚召開接押庭,一連開了近五個鐘頭。辯護人以柯文哲患心律不整等病請求具保停押,柯文哲也動之以情,「我跑了,台灣民眾黨就毀了」。台北地方法院二十七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三千萬元重金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台北地檢署以貪污等罪起訴前柯文哲等十一人,二十六日將五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法官開庭後裁定,除柯文哲三千萬交保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四千萬元交保、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一千五百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五百萬元交保、前台北市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了兩百萬元外,加保八百萬元,五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認定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一千七百一十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九千三百七十一萬餘元,二十六日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被告柯文哲等十一人,並對柯具體求刑合計二十八年六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組成合議庭審理,二十六日晚間閱卷後,分工審理在押五名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彭振聲的移審庭,二十七日凌晨做出裁定。

柯文哲委任律師陸正義說,若許芷瑜一天不回來,柯文哲是否沒有交保的一天,檢方以押取供,且柯文哲患有高血壓、心律不整、睡眠呼吸中止症,也曾接受心導管手術,另考量柯文哲父親患有癌症等病,期盼柯文哲能回家陪父親,以盡孝道,請求具保停押。

柯文哲最後陳述,「我跑了,台灣民眾黨就毀了」,不可能落跑,至於交保金額要問妻子陳佩琪可以拿多少出來,錢不是問題。

北院表示,審酌本案在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的情形下,且被告等人前經北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本案已有相關證據可以佐證。

北院指出,刑事訴訟法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下,檢察官應負實質舉證責任,法院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的義務,相關羈押原因於起訴後、法院審理中,應採取較為嚴格的認定,則依被告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並衡量比例原則,認為被告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認無羈押的必要。

北院表示,檢察官雖然指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但並未指出許芷瑜涉案的情節,另審酌本案相關證人均已經檢察官於偵查中傳訊,本案相關事實晦暗不明的風險已經降低,因此裁定五名被告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