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海科館詐貸 陳慶男判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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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慶富集團旗下慶陽海洋公司承作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BOT工程,被查出不發,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昨天被高雄地院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六年十個月徒刑。
 慶富集團總裁陳慶男因獵雷艦採購案一審被判刑二十五年,現上訴二審中。高雄地檢署追查獵雷艦標案詐貸案時,意外發現旗下慶陽海洋公司承作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BOT工程,陳慶男涉嫌聯合三名建築師,以不實資料向五家聯貸銀行詐貸三億三千八百萬元,該案於昨天在高雄地院宣判。
 判決指出,慶陽海洋公司於二0一五年七月間,經董事會決議增資一億五千萬元後,陳慶男指示不知情的財會人員,自慶富造船公司及另家公司帳戶內,直接或輾轉將錢匯入海洋公司帳戶,充作增資股款及申貸所需自籌款;並於同月間,向聯貸銀行詐得授信額度二億元後,再輾轉將一億五千萬元匯回慶富造船等公司帳戶內,涉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
 陳慶男又以旗下造船公司名義,簽訂海科館生態展示館維生系統、機電工程分包契約,明知工程進度遠落後預定進度,三次指示梁姓專案工程師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梁則找被告郭姓協理製作,並另製作不實工程進度證明書。
 會計人員再持造船公司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不實工程進度圖、不實工程進度證明書等文件,向聯貸銀行申請核撥授信額度,總計於一年四月內,分別詐得二億元、七千二百萬元、六千六百萬元,共計三億三千八百萬元,陳慶男再因此案被判六年十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