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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擬禁青少年孕婦用電子菸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高雄市政府研擬「高雄市電子菸及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18日在市政會議通過,俟提交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將禁止未滿18歲青少年及孕婦使用電子菸及新興菸品。
 高雄市電子菸及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全文共16條,制定重點包含禁止未滿18歲青少年及孕婦使用電子菸及新興菸品,禁止任何人供應電子菸或與電子菸相關器物以及新興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及孕婦,以及民眾不得於禁菸場所禁止使用電子菸及新興菸品等。
 衛生局長林立人表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107年高雄市國、高中職學生及成人吸食電子菸比率分別為0.6%、3.2%及1.8%,而國中生、高中職生吸食新興菸品比率為1.9%及2.2%,顯示電子菸或新興菸品確實對年輕族群較具吸引力,應視為警訊,故制定高雄市電子菸及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以保護市民不受電子菸及新興菸品之危害,尤其是兒少更是重點保護對象。
 市府表示,為共同守護市民健康,後續將透過跨局處合作有效防制電子菸及新興菸品,衛生局將緊密連結教育局辦理校園之電子菸及新興菸品宣導教育,警察局協助調查未成年者使用電子菸及新興菸品事項,毒防局協助煙品與毒品關聯性之評估與防制事項。
 市府並呼籲市民,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應拒絕吸食電子菸及新興菸品,也提醒吸菸的民眾,電子菸無法幫助戒菸,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專業資源協助,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