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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海關受理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為獎勵專責報關人員的辛勞,並提升其專業及服務,自即日起至三月卅一日止,受理今年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可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關申請核頒獎狀。
高雄關表示,申請書可至該關網站/便民服務/書表檔案下載/高雄關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專區下載,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2條及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符合條件者,海關得對專責報關人員頒發獎狀或表揚,經核定符合條件之專責報關人員,除以書面通知外,並將擇期公開表揚。
 符合條件包括: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3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 申請之前1年度所簽證進出口報單在500份以上,且年錯單率未超過千分之一、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以及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基法所公布當年最低基本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