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列管的工業鍋爐共一0三五座,尚有八十二座未完成汰換改善。台南市環保局表示,依「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既存鍋爐應於今年七月一日符合新標準規定,呼籲業者盡早汰換改善。
環保局長陳幸芬表示,依「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既存鍋爐未能於今年七月一日前符合標準者,應檢具相關資料,於今年四月一日前向環保局申請核定改善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前完成改善,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以免因空氣汙染物排放超出標準而遭受處分。
台南市環保局加強檢測量能,並配合經發局汰換補助,一0八年度已汰換改善二六九座。
為了加速工業鍋爐改用低汙染性燃料,環保局於一0七及一0八年度加強鍋爐排煙抽測能量,總計執行四十六家次工業鍋爐排煙抽測,四十二家未符合「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其中三十七家已汰換完成,四家規劃改善中,一家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