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遭爆對幼童不當管教,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透過托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檢視及訪查資料綜合研判,二十五日依《兒少權法》規定,對該托嬰中心裁處二十四萬元罰鍰且勒令停辦一年,另對其他四名不當照顧保母,依情節嚴重程度處六至十二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對於托嬰中心疑似保母或教保人員對於幼童有粗暴行為,市府絕對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速度裁罰,希望讓做壞事的人負起應負的責任。
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社團連PO多段影片檢舉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不當管教,揭發此事的網友發文指出,影片拍攝時間介於二0二0年一月至二月間,內容有保母騰空拉起幼童手臂、推拉甩、打小手、壓頭、硬塞食物等不當照顧行為。
台南地檢署分案主動偵辦虐童案,市長黃偉哲指示社會局家防中心全力配合調查。家防中心二十四日委請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與社群版主協調取得影片檔案,二十五日將影片證據送交台南地檢署,共同捍衛兒少權益。
社會局指出,該案於二月十四日獲報後立即指派社工員調查,二十四日要求業者提供全部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經查該托嬰中心知悉托育人員有不當照顧行為,未依法通報,明顯違反《兒少權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等規定,社會局判定其情節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性,裁處二十四萬元罰鍰且勒令停辦一年,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社會局依監視錄影畫面,發現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兩名托育人員及一名行政人員皆有不當照顧行為。負責人蘇佑璟、托育人員李香君及行政人員顏秀哲因重複且多次對幼童不當對待,依《兒少權法》第四十九及九十七條各處十二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鄭姓托育員因不當行為較輕微則處六萬元罰鍰。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家私立托嬰中心疑似虐童案,全國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廿五日赴台南地檢署直接告發這家托嬰中心虐童,並提供一百五十九段影片給檢察官,她主動要求檢方傳喚她到庭作證,捍衛兒童權益。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說,這家托嬰中心人員疑似對幼童推、扯、摔案件,已由婦幼組檢察官呂舒雯負責偵辦,檢方收取王薇君提供的影片後,將儘速審閱、釐清,確認是否還有尚未曝光的幼保員施暴,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