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分別對二名未配合規定擅離指定住所的居家檢疫民眾各裁處一萬元罰鍰及五萬元罰鍰,其中,一人因已已是第二次違規,因此從重裁處五萬元,並強制移送集中檢疫場所安置。
衛生局指出,該民眾於十三日入境,居家檢疫期間為十三至二十七日,解除檢疫日期為二十八日,他於二十日因擅自外出遭衛生局裁處一萬元罰鍰,又於二十四日居家檢疫期間第二次擅自外出,由里幹事人員協同警察現場訪查發現而通報裁處。
經台北市警局及民政局提送北市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第二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新五萬元罰鍰,並於當日立即強制移送集中檢疫場所安置。
北市統計至二十五日共開罰六十七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一萬元罰鍰計有六十一人、五萬元罰鍰計有一人、七萬元罰鍰計有四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六萬元罰鍰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