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禁出國 工會嗆法源殘缺

針對政府限縮醫師在內的所有醫事及社工人員出國,醫事人員工會團體27日赴疫情指揮中心門前召開記者會,質疑出國禁令法源殘缺,權益侵害疑慮難消。 (記者戴淑芳攝)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7日宣布,限縮醫院醫事人員出國禁令,適用對象再擴大到院內社工人員,且因配合防疫取消出國損失補償,也擴大到全球各國。惟醫事工會團體認為,該禁令與補償法源殘缺,權益侵害疑慮難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要求國內醫護人員暫緩出國,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初步與各醫院代表協商達成初步共識,針對禁止前往的旅遊疫情警示第三級地區,若公務前往須經向衛福部報准;第一、二級地區則暫緩前往,惟授權院方依實際情況准駁。並將就因而造成的旅遊損失,依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全額補償。
石崇良表示,限縮出國規定,並沒有管制休假,也僅只侷限在目前旅遊警示的9個國家地區做出限制。不過,27日經與醫事工會團體研商後,在社工代表主動要求下,將適用對象修正為醫院的醫事人員和社工人員。
同時,對於配合防疫政策的補償,石崇良也表示,補償範圍不限於旅遊警示國家地區,只要防疫期間取消出國行程,無論公務或私人行程,還是去哪個國家,本人衍生的財務損失都予以補償。
至於特休和婚假問題,石崇良表示,未來會要求醫院,醫院員工配合疫情防疫,在疫情結束後遞延1年。
不過,工會團體認為,政府限縮所有醫事及社工人員出國,法源依據在協商會中一再被迴避。再者,現行辦法賦予醫院擴權准駁員工出國,製造更多醫療人員與醫院之間的勞資衝突。
 對此,石崇良指出,適用法源部分,主要考量有多條法律可以適用,最後公告相關辦法時會選擇最適當法律依據,涉及後續補償補助部分,還在訂定紓困條例子法,預計2週後出爐。
此外,對於醫院可能擴權部分,石崇良表示,關於超出疫情中心規範的處置,會請院方多溝通之外,有關防疫部署整備,也會列入明年醫院評鑑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