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越南籍阮姓男子來台工作賺錢,卻成為脫逃非法外勞,並與其他非法外勞到阿里山林區盜砍珍貴的台灣扁柏被查獲。法官依違反森林法判他一年八個月,併科罰金四十五萬元,並於執行後驅逐出境。
台南高分院審理,阮姓男子來台灣不久後便逃離工廠,並與四名綽號阿孝、阿隆、阿強、阿善等越南籍男子,共組盜伐林木集團。阮男等一群人於一0八年九月三日摸黑上阿里山林區,以電動鏈鋸盜採六棵台灣扁柏,並整裁切修成扁柏角材得手後,阮男背負兩塊扁柏沿林班步道步行下山,欲交付給山下接應之人,阮男背負扁柏下山過程被監視攝影機拍到,並於途中見巡山員警巡邏,遂將木材丟棄逃逸。
阮男因不熟悉山路,以致於山中迷途,但他曾於越南受過軍事訓練,便利用陷阱捕捉野雞維生,於同年九月六日步行至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向人求助撥打電話聯絡友人,被發覺有異報警查獲,扣得作案用手機,警方比對監視攝影照片,將他移送法辦。阮男被判刑一年八個月,他提起上訴,請求減輕。
合議庭認為,阮男一開始被查獲時,在證據確鑿下猶矢口否認,直到被羈押才願意供出實情並坦認犯罪。現場被裁切破壞之扁柏樹頭多達六顆,價值不斐,所犯情節重大,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並無違法不當,駁回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