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控選舉期間買票,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院四日廢棄一審當選無效判決,林騰煌確定當選有效。林騰煌說,不會辜負選民支持。
宜蘭地檢署表示,這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因承辦檢察官尚未收到二審判決,暫時無法了解一、二審判決歧異的詳細理由,因此暫時無法回應。
林騰煌被控買票,宜蘭地檢署依涉嫌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刑事一審宜蘭地院將他判刑三年二月,但二審高等法院二月六日逆轉改判林無罪;當選無效之訴一審也是判林敗訴,四日高院二審又判林逆轉勝,林騰煌確定當選有效。
林騰煌曾任蘇澳鎮代表會副主席、二屆蘇澳鎮長。卸任鎮長後,二0一八年參選蘇澳選區縣議員。他在當選後,被控在選舉時以每票新台幣一千元代價買票,一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後來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林騰煌說,司法終於還他清白,他會繼續秉持從政初衷,存好心、做好事,服務鄉親不分大小事,繼續服務地方,不會辜負選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