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堆置廢棄物 負責人當場被逮

市府環保局查獲南區近台八六快速道路土地,遭人傾倒廢棄物,並依法告發及函送。(記者陳銀全翻攝)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區近台八六快速道路興農路段土地,遭堆置大量營建廢棄物,經環保團體向市府環保局通報並現場監控,查獲怪手正在整地,以及現場的吳姓負責人,環保局表示,由於吳姓負責人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並隨意堆置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卅六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告發,涉及刑法部分,並依同法第四十六條移送台南地檢偵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近來環團反映,有些土地遭傾倒廢棄物,市長黃偉哲指示,為遏阻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的惡行,除跨局處合作外,更結合社群網路民眾,以跨領域、跨縣市合作辦案,透過以物追人、調閱監視器、車輛軌跡追蹤、跟監埋伏、監控蒐證等各種偵查手段及方法,提升打擊環保犯罪率。
 環保局長謝世傑呼籲,杜絕廢棄物非法棄置有三不原則,地主不輕易出租土地、事業不委託非法業者、清除業者不隨意棄置廢棄物,未來環保局會持續針對南市易遭棄置廢棄物的地點,加強稽巡查,必要時會視棄置廢棄物的情況架設移動式監控設備,以蒐集相關違法事證,如經查獲將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