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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居家檢疫外出 男裁罰10萬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盧姓男子日前自大陸返台後,於居家檢疫第十天實在「悶壞了」,半夜出門透氣散步遭當場活逮,衛生局依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裁罰十萬元。衛生局表示,盧男為新罰則上路後台南市開罰首例,截至六日計開罰十五人。
 根據衛生局統計,截至六日共有十五人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十三人開罰一萬元、兩例因情節較重挨罰十五萬元。現尚有二百餘人接受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不到十人,另有三件違反居家檢疫案尚在調查中。
 盧姓男子二月二十一日自廈門返台後,應配合居家檢疫十四天,二日晚間九時許盧男逕行出門散步,衛生局人員電訪聯絡未果,立即出動尋人,晚間十一時於其住家附近發現盧男。
 衛生局指出,盧男依新制規定開罰十萬元,成為新法上路後台南首例開罰對象。衛生局強調,因應防疫非常時期,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也將從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