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原由消防局負責的捕蜂抓蛇業務,今年起將由農業局委外辦理,捕捉原則分別為自接獲通報起一小時內至現場完成捕捉,採廿四小時為民眾服務方式。市長黃偉哲指示相關單位一定要無縫接軌。
農業局表示,台南市的捕蜂業務從一0七年四月十八日起,由農業局委由廠商執行摘除。蜂巢摘除自接獲通報後一小時內到達現場評估,摘除原則包含蜂巢位處校園、公共空間或已有民眾遭受蜂螫時,應立即完成摘除,若屬虎頭蜂且無上述原因者,廠商需向民眾說明蜂類習性,並於下午五點後進行摘除。如果無上述各項原因者,廠商應於接獲通報起廿四小時內完成摘除,所摘除的蜂巢由農業局搗毀後再由廠商銷毀。
蛇類捕捉在一0七至一0八年度原由台南市政府府消防局負責捕捉,農業局至各消防分隊回收蛇隻。自一0九年度起將由農業局委外廠商辦理,捕捉原則分別為自接獲通報起一小時內至現場完成捕捉,採廿四小時為民眾服務方式。捕捉後蛇隻由廠商先行暫置,廠商配合農業局每週至偏遠山區執行野放。捕捉案件需於傷病野生動物資料庫系統登載,有捕蜂捉蛇需求的市民可透過一一九與一九九九市民專線或於上班時間洽農業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