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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蘇震清促成房屋稅課稅明細表不再列為申請自來水應備文件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立委蘇震清為提高屏東縣自來水接管普及率,已舉辦多場供水說明會,由於「一0九年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把房屋稅課稅明細表列為應備文件,被民眾認為不便,蘇震清希望水利署能夠從善如流;經濟部長沈榮津於十一日答復質詢時表示,水利署劍及履及,已經函示房屋稅課稅明細表非屬應備文件。
蘇震清表示,屏東縣自來水普及率不到六成,近年來他在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配合下,努力推動相關工作,希望能讓普及率突破六成。但「一0九年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將房屋課稅明細表列為用戶申請時的應備文件,被民眾認為多了一道繁雜手續,希望水利署能夠從善如流簡化程序,相信對提升普及率會有幫助。
對此,水利署已經函示自來水公司及各縣市政府,該計畫相關申請文件因增列房屋稅課稅明細表為應備文件,民眾需向地方稅務單位申請,造成不便,爰經檢討應備文件中之房屋稅課稅明細表,雖可作為判斷非商業用建築物之參考文件,惟尚可透過其他文件(如使用執照)等方式查明建物非屬商業用途,為簡政便民非屬應備之文件,請本權責認定酌處。
原本在申請自來水時,非商業用建築物相關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應檢具房屋稅課稅明細表,在水利署函文之後,房屋稅課稅明細表不再是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