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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業紓困及防疫補貼 申請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為降低海運業者受新冠病毒疫情之衝擊,交通部航港局依據行政院核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訂定補貼營運紓困及防疫用品作業要點,對受影響的海運業者之基本維運成本及購置防疫用品之費用予以補貼,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航港局表示,基於防疫考量,政府宣布自二月十日起暫停兩岸海運小三通及直航客運業務,並要求海運業者提升防疫強度,大幅增加業者營運成本,為避免對海運產業產生永久性衝擊,航港局已訂定「補貼兩岸海運直航客運與小三通客貨運及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業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營運紓困作業要點」及「補貼船舶運送業及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業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費用作業要點」,對經營兩岸海運直航客運固定航線業者之碼頭碇泊費與船員薪資等費用,以及經營兩岸海運小三通及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業者之場站租金與船舶歲維修等維運成本予以補貼。
航港局強調,將持續關注海運產業的需求,積極協助輔導業者辦理案件申請作業,詳細資訊及申辦流程可以上航港局網站: 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siteId=1&nodeId=10084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