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不實疫情 三人緩起訴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本月十二日及十三日臉書及基隆市長照服務員LINE群組連續出現「基隆市確診病例位於基隆市00社區」之不實謠言兩則,造成兩社區民眾恐慌,基隆地檢署接獲聯合查緝平台通報後,指派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謝雨青與檢察官劉星汝偵辦,指揮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查明為黃姓、楊姓及賴姓等三名女子所為,於貼文當日隨即分別約談三人到案,經檢察官劉星汝複訊後,命三人支付國庫緩起訴處分金,予以緩起訴處分。
 被告黃姓、楊姓及賴姓名女子均坦承在LINE群組看到上開留言,未經查證即在臉書及LINE
群組留言散播不實疫情訊息,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之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因犯後承認犯行,主動刪除貼文並澄清,態度良好,獲緩起訴處分,命其分別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一至二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同時須在臉書基隆人社團、基隆人大小事社團、基隆大小事社團及LINE群組張貼以下宣導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即武漢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散播訊息應謹慎為之,避免觸法」,以自身經歷宣導民眾勿任意轉傳不實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