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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車噪音擾人 聯合稽查開罰52件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市府環保局及監理站十七日夜間在中華東路段執行取締改裝車輛稽查勤務,攔查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若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若有改裝車燈、設高音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警察及監理單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這次聯合稽查勤務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十八條改裝車輛五十二件、召回檢驗十件,環保局現場檢測噪音超標,依噪音管制法第十一、廿六條裁罰六件,限期實施複檢。一分局將結合路檢專案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遏止違規改裝車輛。
一分局長鄭榮崑表示,汽機車改裝排氣管所引起的環境噪音令人反感,不僅影響社會秩序,更易造成危險,籲請車主勿任意改裝車輛排氣管,維護生活環境安寧,營造安居健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