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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度2023年上路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十九日通過司法院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國民法官制度將於二0二三年元旦上路,被選為國民法官的一般民眾,未來可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也包括酒駕致人於死的刑事判決案。
司法院與行政院曾在二0一八年四月銜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送立院審議,但因第九屆立委未完成立法,法案屆期不續審。因此司法院今年三月再次通過草案並送行政院會銜。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考量台灣司法資源有限,本次版本將適用國民參審制之案件,從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限縮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限縮後每年適用案件數,將從一千二百件降至五、六百件左右。
羅秉成說,雖然稍微縮小適用範圍,政院考量人力與適應新制需要時間,不要一開始馬上一年六百件,因此在草案中加註意見,哪些罪名適用國民法官制。本次版本第二個變更點是訂出施行日期為二0二三年一月一日,讓制度上路有明確的時間表。
至於外界認為酒駕應納入國民法官參與案件範圍,羅秉成指出,酒駕屬於故意犯罪致人於死,原本就在草案範圍內,並非這次新增。
羅秉成表示,司法院提出立法版本,針對證據開示部分,採「三階段證據開示」,行政院認為這對被告閱卷權有限制、不盡周全,會兩案併陳送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