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鋸7塊餵狗 檢求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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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初警方循線破獲張女分屍案,當時張女兒子(中)、姊姊(左)至南市殯儀館陪同相驗,難掩悲痛。(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去年一月南市東區傳駭人分屍案,卅一歲男子吳茂騰與同居女友張女因細故爆發爭吵後,憤而將張勒斃,復持手鋸將枕邊人分屍七塊,棄置巴克禮公園一帶空地。台南地院一審以吳坦承犯行、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檢辯均上訴。台南高分院廿五日召開辯論庭,吳辯無殺人故意,檢方則建請極刑。
 台南高分院廿五日召開辯論庭,吳南及辯護人是因雙方爭吵,一時情緒失控,未使用凶器,僅徒手用左手勒住張女脖子致死,過程約三至五分鐘,下手時間未如原審認定的十五分鐘,認僅有間接故意,無殺人故意。也請求法官給予吳自新機會,彌補對被害人、家人及社會傷害。
 根據法醫相驗,死者右側舌骨有骨折情形,研判張女是先遭勒斃再被分屍。檢方指出,看過上百具大體,舌骨斷裂情形均是上吊後重力所致,活生生掐斷要有相當蠻力,且吳於事後復已充電線纏繞勒住張女脖子,明顯就有殺人故意。吳男不僅隱瞞在外交女友事實,欺騙張女同居,殺人後更特別分屍、棄屍,棄置公園供野狗啃食。認吳犯案不僅冷靜、有計畫性且手段凶殘,建請死刑。
 張女姊姊怒斥,吳迄今未說實話、毫無悔意,悲憤強調「法官不執行,就由我來槍斃他!」死者兒子稱吳男僅在一審法官宣判前道歉,模擬現場等場合,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家屬也紛紛建議檢方量處死刑,全案定於四月八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