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夫妻卻外出 被函送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政府持續全力防疫,但彰化縣員林警分局接獲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發報得知,一對夫妻從國外返台依規定須居家檢疫十四天,卻於日前離開居家範圍外出,員警立即前往查察,發現兩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全案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最高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
 員林分局表示,警方接獲訊息後,立即追查該二人交通工具的行蹤,同時透過各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除擴大搜尋範圍外,並指派專人監看追蹤及查訪,在三十分鐘內覓得該二人行蹤,儘速告知並請其返回居家檢疫處所。
 據了解,丈夫供稱其係前往公司處理公事等語,其妻則稱是到藥房拿藥等語,員警也再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追查屬實,全案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
 員林分局長洪文宏表示,適逢防疫期間,全民均須配合防疫措施,居家隔離(檢疫)對象若有要事應請親友協助處理,不得擅自離開居家範圍,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並呼籲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能遵守規定,千萬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成為防疫漏洞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