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移工入境 須住政府集中檢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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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勞動部二十七日公布入境檢疫新規定,即日起社福移工(含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產業移工居家檢疫場所由雇主或仲介辦理,如有雇主欲引進新的海外移工,必須先提出「移工申請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且經地方政府核可後,才能讓移工入境。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昨日於疫情說明會中表示,過去的移工居家檢疫規定,由於外界認為場所尋覓困難,且擔憂如何有效落實移工居家檢疫管理等,因此基於國內防疫及人道考量,二十七日起入境移工有新的居家檢疫規定。
 其中,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的居家檢疫,將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包含衛福部提供四百床檢疫場所,及勞動部刻正洽仲介公會委託辦理二百三十床,費用由雇主負擔。
 由於集中檢疫場所的床位數有限,二十八日起社福類雇主引進移工前,應先取得入住集中檢疫場所的證明文件後才得引進。
 至於產業移工部分,其檢疫場所仍維持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且必須在申請許可、入國簽證及移工入境辦理接機登錄時提供「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並經由權責機關實地查核,確認符合一人一室、落實門禁管制等機制後才能引進移工。
 另外,為了保障返鄉休假移工就業權益,產業類返鄉休假移工將比照社福類移工辦理,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
 新入境規定上路後,可能導致雇主引進移工時程延後,劉士豪說,雇主可先以國內承接方式聘僱新移工,也鼓勵雇主僱用失業勞工,勞動部會提供僱用獎助每人每月新台幣九千元至一萬三千元,最長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