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經濟部配合擴大秋冬國旅加碼補助夜市抵用券,即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凡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業,只需登錄補助系統並通過檢核後,每房可加碼領取夜市抵用券二百元,台南市適用抵用券的夜市有十五處,市府經發局鼓勵民眾到台南旅行時品嘗夜市美食小吃。
經發局長郭阿梅表示,全國適用抵用券夜市共八十三處,南市適用抵用券的夜市包括有永康中興里夜市、禹帝宮鹽行夜市、復華夜市、佳里傳統夜市、新市傳統夜市、後壁厝夜市、白河長安路夜市、國泰路夜市、學甲區傳統夜市、安南樺谷夜市、安中傳統夜市、六甲夜市、鄭仔寮花園夜市、隆田夜市、鹽水夜市。詳細名單可上「台南經濟情報讚」粉絲專頁查詢,歡迎大家到台南觀光旅遊,前往夜市品味道地的庶民夜市小吃。
民眾在配合活動的旅宿業辦理入住時,將可同時領取已蓋旅宿業住宿章的抵用券,並呼籲前往配合夜市消費同時,務必確認攤商有張貼「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券」識別貼紙的攤商,才可使用抵用券,且不得換現金也不找零。
市場處提醒,抵用券不可跨區使用,南區夜市抵用券只限於南區使用,即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至中區或北區等其他縣市便無法使用,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之抵用券則不受使用區域限制,有關夜市抵用券相關規定與說明,可上經濟部「台灣夜市go」粉絲專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