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無預警宣布暫停營運,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雖出面指停飛決策是烏龍一場,台北地檢署認為他涉嫌淘空遠航財務新台幣二十二億元,前晚複訊後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後三十一日裁定以八百萬元交保。北檢將針對此案提出抗告。
檢方前晚聲押張綱維,但因適逢晚間,法院收案後決定於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召開聲押庭,經過四個半小時的開庭後,法官認為他涉嫌重大,有逃亡及勾串之虞,但不須羈押,因此裁定以八百萬元交保。
遠航去年爆發停飛事件之後,檢調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曾約談張綱維到案,訊後將張男身分轉為被告,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罪嫌諭令將他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檢調分案追查他涉嫌掏空遠航案,前天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嫌約談張男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他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當庭將其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指出,張綱維涉嫌利用遠航重整成功後向合作金庫借貸二十二億元,為防止遭債權人追債,民國一0五年七月私挪至其個人名下的樺壹租賃公司,並將公司旗下長期滯銷的淡水「小坪頂」爛尾樓,轉售給遠航,充作合庫貸款擔保品,涉犯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