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躲網咖 重罰100萬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1日指出,3月21日1名自中國大陸北京入境民眾躲在網咖,未依規定於填寫之居家檢疫地點進行居家檢疫,依法從重裁罰100萬元,是台北市第二例因違反居家檢疫遭重罰100萬。
衛生局表示 ,這名民眾上月21日自北京入境,居家檢疫期間自入境日起至4月4日止,解除居家檢疫日期為4月5日,但該民眾自機場入境後隨即失聯,其於衛福部「入境檢疫系統」線上填寫之手機門號為空號,3月22日經民政及警政人員至居家檢疫住所親訪該民眾,確認其未依規定於住所檢疫,通報失聯。
最後警方在3月24日於網咖尋獲該民眾,自失聯起至尋獲為止,共歷時約79小時,嚴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從重裁處100萬元整罰鍰。衛生局於4月1日開立裁處書。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一名陳姓男子應居家檢疫至四月六日,但他卻先後二度違反規定外出運動及吃火鍋;市府衛生局一日予裁定重罰三十萬元,連同第一次違規罰二十萬元,陳男共被罰五十萬元,並強制送集中檢疫。
 衛生局表示,住板橋的陳姓男子三月廿二日自東南亞返國,應居家檢疫至四月六日,但轄區海山警分局三月廿八日接獲轄內居家檢疫陳男外出告警訊息,員警隨即前往調查,發現陳男是第二度擅離住所,陳男聲稱是外出吃火鍋。
 衛生局說,陳男第一次違反居家檢疫外出運動,遭裁罰二十萬元,這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擅離住所逾二小時未達六小時,且是二度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衛生局收到警方移送的相關事證後,一日依傳染病防治法第規定裁處陳男三十萬元罰鍰,並強制移送中央集中檢疫所。
 衛生局並指出,新北另一名從東南亞返台的男子,日前於居家檢疫期間跑到台北市某夜店狂歡被警方當場查獲,衛生局予以重罰一百萬元,已完成裁處書用印,一日以雙掛號寄出裁處書,以送達被處罰人為準必須七日內繳納;若未繳交,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居家檢疫隔離期間趴趴走,嘉義縣政府一日再開罰二人,吳姓男子養雞割草裁罰二十萬元。 ﹙記者張誼翻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居家檢疫隔離期間趴趴走,嘉義縣政府一日再開罰二人,累計先後開罰七人;縣府再次重申防疫沒僥倖,民眾千萬不要挑戰政府防疫決心,居家檢疫隔離期間出走沒理由,即使不接觸人群,離開檢疫隔離處所就是違法。
 縣府指出, 一日裁罰的二件,分別是吳姓男子養雞割草,離開處所二到六小時,遭民眾檢舉。另一位阮氏女子,外出買東西離開處所約一小時,村幹事撥打電話關懷未接。二人經警方查證屬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規定,嘉義縣衛生局依擅離時間長短給予裁罰,分別裁罰二十元萬及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