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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檢除疫前曾趴趴走 男罰10萬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台南又傳居家檢疫期間偷溜出門的檢疫者,經民眾舉發,雖然潘姓男子早於四日就解除檢疫,但落跑屬實,仍將依裁罰基準開罰十萬元以上罰款。據了解,目前居家檢疫已降至一千六百多人,開罰了三十多件,處罰最多廿萬元,籲檢疫者別與荷包過不去。
一名潘姓民眾三月廿日入境,依規定須居家檢疫十四天,至四月四日就可解除列管,卻遭民眾檢舉潘姓民眾於三月廿八日和廿九日擅自外出,並經警局調閱路口監視器查明屬實,由區公所檢具相關事證函送衛生局,要求嚴厲處分。民政局指出,尚未解除居家檢疫之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以免被開罰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且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市長黃偉哲表示,若擅自外出的指控屬實,一定依法予以重懲,落跑者沒有商量的餘地。黃偉哲也重申,防疫視同作戰,居家檢疫的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一旦確診,更是傷害別人的健康,同時也感謝民眾的檢舉,唯有市民共同配合、齊心抗疫,才能杜絕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