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獲得中央前瞻計畫補助辦理新營區長榮路及金華路優質道路工程,但工程範圍內新營交流道口有一間占用公有地之違建物,嚴重妨礙公共交通安全。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自行拆除,市府工務局七日執行強制拆除,展現公權力。
工務局表示,新營交流道口現有違章建築為農業用地,私有地部分未經申請擅自以輕鋼架、鐵皮搭建屋舍,並擴建占用國有地、市有地,長期作為檳榔攤、機車托運及廣告等營業使用。檳榔攤位於交流道口,常使購買檳榔或訪客車輛停留於周邊,阻礙後方北上、南下或往鹽水方向車輛之行車視距。
且違章與占用建築之鐵皮角鋼構造物均交相支撐、延伸連結,其結構行為極為複雜、脆弱,加上大型違建廣告物、台電高壓電線環繞,鐵皮屋周遭亦堆置許多輕質易燃物,並有人居住,已成為大新營地區安全死角。
工務局表示,該違建占用公有地,嚴重影響轉彎車輛行車視距、妨礙行車安全、對於交流道口產生交通、公共安全危害情形,實屬情節重大。
工務局、高速公路局認定為違章建築,限定其自行改善在案,但業者逾期仍不改善,昨日被拆得精光。工務局重申,市府依法拆除,決不手軟,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遭致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