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員不當照顧幼兒 裁罰六萬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家托嬰中心疑似發生托育人員不當照顧幼兒,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九日據報立即派遣社工前往調查,目前已掌握一名托育人員涉及不當照顧,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六萬元罰鍰,並裁處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社會局指出,該托嬰中心負責人自案發迄今未向社會局通報,若是隱匿通報,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負責人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調查了解,一名幼兒於今年二月初送至該托嬰中心托育,家長於四月七日發現幼兒的身上有多處瘀傷,家長於昨日結束收托,並前往醫院診療。社工後續將針對幼兒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將媒合心理諮商輔導,並引入社會福利資源協助。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身為托育人員除了必須具備專業的照顧技能,更要有加倍的愛心與耐心,若有托育人員對於幼兒有不當照顧,市府絕對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的速度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