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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檢舉獎金 海巡中校收押禁見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之前在海巡署台南查緝隊擔任中校分隊長的廖書緯,涉嫌與隊上王姓隊員找來兩名人頭做為一0三至一0五年的走私菸品案的檢舉人,詐領兩筆檢舉獎金將近二五0萬元,案經廉政署台南地檢署掌握,台南地院八日下午開庭裁定將廖嫌收押禁見、王員五萬元交保候傳。
 廖書緯於一0三至一0五年在海巡署台南查緝隊擔任中校分隊長,一0五年調任海巡署基隆查緝隊組主任。然而廉政署與台南地檢署掌握情資,稱時任分隊長的廖書緯與王姓隊員從破獲的走私菸品案中,找來兩名人頭充當檢舉人並詐領兩筆檢舉獎金,合計約二五0萬元。據了解該兩案分別查獲十八萬多包走私菸,計約卅六萬多包,查緝單根據市價核發兩筆獎金,卻疑遭廖、王等人平分。
 廉政署與台南地檢署於本月七日先後傳喚廖、王二人到案,訊後分依貪汙治罪條例詐取財物法辦,因所涉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八日下午開庭裁定將廖書緯收押禁見,王員五萬元交保候傳。至於是否另有查緝官員涉入?將會持續擴大、向上追查,清查是否有其他海巡官員參與涉案。
 海巡署偵防分署九日聲明,現已將廖書緯處分停職、並將王員檢討調職。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原則,主動配合調查,同時要求各級幹部落實考監責任,若查所屬人員涉及不法,依相關法令從嚴查辦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維執法機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