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苗栗看守所徐姓管理員不避嫌與剛出獄收容人吃飯喝酒又吸毒後,前往苗栗地檢署要求安置收容人,與法警發生爭執。徐姓管理員辭職後遭移送懲戒。司法院公懲會判決休職二年。
法務部移送書指出,苗栗看守所徐姓管理員在民國一0七年十一月四日下班後,開車接送當天剛出所的羅姓收容人前往另名收容人住處吃飯喝酒後,再載送羅姓收容人前往苗栗地檢署,要求協助羅姓收容人安置事宜,因車輛停置問題與法警發生爭執而遭報警處理。
司法院公懲會認為,徐男身為監所管理員,與收容人私下酬酢、施用二級毒品,又屢犯酒駕刑罰,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信譽,判決休職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