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行刑槍決案 二嫌判無期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去年九月四日桃園市龍潭區發生一起行刑式槍決案,凶嫌林哲汶、林文慶先朝「貓霖幫」幫主江宗霖開了至少三槍,再以槍柄重擊江男頭部十多下,導致江男重傷不治。桃園地方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合併強盜等罪嫌,判決林哲汶、林文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二十九歲的林哲汶和二十六歲的林文慶,去年二、三月間在大陸昆明與當地友人經營事業,但與被害人江男發生財務糾紛,兩名凶嫌因此對江男心生不滿。江男後因母喪返回龍潭,兩名凶嫌獲悉後也到龍潭,並勘查江宗霖住處周邊地形,企圖趁機向江男動手。
 去年九月四日,兩名凶嫌見江男打算從住家開車外出,遂衝出朝駕駛座的江男以制式及改造手槍連開三槍,之後重擊江頭部十下,江男受重傷後已無力掙扎倒在路上,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宣告不治。另外,當時坐駕駛座右側的江宗霖姪子也遭槍擊波及,左手臂遭子彈擦傷,但逃離座後車倖免於難。
 兩名凶嫌雖在案發後逃逸,但警方仍在桃園國際機場及屏東恆春逮捕到兩名凶嫌。檢警依涉犯刑法殺人、攜帶凶器強盜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的制式手槍、改造手槍、子彈等罪嫌予以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酌,兩名凶嫌預謀性犯案,以近乎行刑式射殺江男,犯後還企圖偷渡出境,情節重大;但考量兩嫌年齡不到三十歲,而且並非暴力慣犯,長期有教化復歸社會可能,一審依殺人罪合併強盜等罪嫌,判處兩人合併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