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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市公所出租三建物供建置太陽能發電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市公所透過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將於所轄三處公共建築物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綠能設施,無污染發電是打造生態城市新的里程碑,活用閒置的屋頂空間,還能藉由業者給付的回饋金挹注市庫,一舉數得。
 屏東市長林協松表示,屏東陽光充足,日照條件豐沛,推動太陽能光電發電效益佳,且發電過程幾乎零污染,符合打造生態城市的目標,同時能讓屋頂閒置空間可以充份利用,是有效活化資產的利多作法。
 未來,市公所大樓屋頂、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屋頂及停車場、永城社區活動中心屋頂,將裝置總容量五百四十三千瓩太陽能光電系統的綠能設施,廠商提供的回饋金比例,屋頂型光電公有廳舍為百分之八、地面型停車場或運動場百分之五。
 屏市公所表示,由於租期長達二十年,特別要求廠商在建置時,除了安全性外,應一併考量系統設施與建物景觀的整體性及美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