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婦人三月間與媳婦攜兩名孫子從美國返台,在居家檢疫期間婦人因出現症狀經安排到基隆部立醫院採檢後,隔日又私下與媳婦及兩名孫子搭車到台北市的醫院就診,後經確診,婦人與媳婦遭重罰一百七十萬元。婆媳十五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過程都有主動與衛生局、一九二二聯繫及回報,將對此提出訴願;市府則以「犯證確鑿,屢勸不聽,依法開罰」回應。
衛生局長吳澤誠指出,該名婦人三月十九日與媳婦和兩名孫子從美國返台後,在基隆實施居家檢疫,三月二十一日婦人因體溫稍高和喉嚨痛,在衛生局安排下到衛福部基隆醫院篩檢,衛生局人員勸說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但婦人因想轉移居家檢疫住所到台北市並在台北市就醫,未等檢驗報告結果出爐,隔天就央請親戚開車載著她與媳婦和兩名孫子到台北市的醫院就醫。
吳澤誠表示,個案在三月二十二日違規外出,一直到二十五日才再度居家隔離,三天空窗期沒有遵守衛政系統的控管。因此,媳婦以四十八小時以上至七十二小時的裁罰基準,處以七十萬元罰款;該婦人確診且本來就已經有症狀,但仍私自違規外出,因此,採最高的法源重罰一百萬元;兩名孫子依「行政罰法」規定未滿十四歲人行為,依法不罰,僅給予行政指導、警告。
婦人聲明表示,她二十一日開始有咳嗽症狀,請媳婦打一九二二與基隆市衛生局聯絡,到醫院做完篩檢後,二十二日開始嚴重發燒、咳嗽,連絡衛生局後才到台北醫院就診,二十三日也有持續通報,一直到二十五日她與媳婦均在台北的醫院住院診療隔離並接受檢疫管制,發病當下嚴重咳嗽、呼吸困難,有危及生命的極度危險,家中還有兩名幼兒暴露在家庭群聚感染的風險,衛生局卻要她們待在家等篩檢結果,消極的態度令人瞠目結舌,事後只想用最高罰額來向大眾宣示防疫決心,做法令人無法苟同,收到行政處分書時,一定會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