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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案 8菲海防員判刑
記者綜合報導
發生於六年多前的台灣「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遭菲律賓巡邏艇射擊造成一死案,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十八日宣判,八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均被判殺人罪成立,刑期由八年又一天到十四年八個月又一天不等。
民事/精神賠償判賠不到3萬
八被告另被判須支付五萬披索(約新台幣兩萬九千七百元)民事賠償和五萬披索精神損害賠償。
「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是於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在兩國重疊海域遭菲律賓巡邏艇射擊,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事後調查發現,船身共有五十三個彈孔。當年輿論嘩然,並引發台菲兩國緊張,開槍的菲國海岸防衛隊人員後來均被控殺人罪,涉案人員包括據信下令開槍的指揮官德拉克魯茲。
六年多來全案經多次開庭,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昨天上午正式宣判。法官表示,這起案例中,被告追逐廣大興二十八號時,以高速武器射擊船隻,檢方已明確確認被告的殺人意圖。
他強調,被告合謀意圖殺人,在法律上無法合理化殺害受害者的行為,以不偏不倚的立場來看,以殺人罪將被告定罪的道德確定性無庸置疑。
之前開庭時,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彈道測試發現,海岸防衛隊十五把涉案槍枝中,船上留下的彈殼是由春田M十四步槍、七點六二口徑步槍和白朗寧點三0口徑機槍射出。八名被告共對廣大興二十八號發射一0八發子彈。
對於該判決,被告律師莫雷諾接受菲國媒體訪問時,態度強硬表示:「大家不要忘了,這艘台灣漁船從菲律賓竊取(漁獲),這是(被告無罪)最重要的理由。」律師奎爾也說:「他們(海防隊員)只是執行公務,我們會提起上訴。」
被控殺人罪的菲國海岸防衛隊人員中,有兩人因試圖呈交不實槍彈報告,被加控妨礙司法罪,但因以另案處理,昨天並未宣判。
死者女兒洪慈綪:不滿意但接受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六年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台灣漁船「廣大興二十八號」,涉案的八名菲律賓海巡人員十八日均被判有罪,死者洪石成女兒洪慈綪表示,雖不滿意但接受。
洪慈綪表示,人命是無價,屏東有許多的漁船遭遇類似廣大興案的事件,但許多行凶者逍遙法外,廣大興案起碼讓凶嫌得到制裁,家屬在意的不是刑期重不重的問題,或賠償多少的問題,主要是希望政府能夠檢討漁業政策,讓漁民的安全受到保障。
洪石成的姪女洪鳳慧則表示,看到這樣的判決,家屬還是感到難過。畢竟人已經走了,性命再也喚不回,如今只是徒增悲傷。
她認為,該案真正的意義,在於政府當局有沒有因此案有所作為,有沒有能力保護漁民海上作業的安全與漁權,此事絕對不可以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