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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後夢遊 禁用史蒂諾斯等安眠藥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健保署統計,國人每年約吃掉1.2億元的安眠藥,其中「史蒂諾斯」等非苯二氮平類安眠藥,因發現會有夢遊的副作用,食藥署公告修訂該類藥品的使用原則,如用藥期間出現夢遊走路、開車等症狀,或怪異行為,均應立即回診並停藥。
根據台灣睡眠醫學學會在2017年調查發現,平均每10人中就有1人慢性失眠,盛行率為11.3%,臨床使用安眠藥的需求也高。
不過,針對含eszopiclone、zaleplon、zolpidem及zopiclone成分的「史蒂諾斯」等安眠藥品,食藥署表示,過去在國外曾發生過因為使用非苯二氮平類用藥,導致車禍或死亡的個案,國內也曾出現過200件夢遊的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繼於2013年11月15日公告要求含該類成分藥品應於仿單(說明書)「警語與注意事項」加註相關警語,食藥署表示,最近蒐集國內外臨床效應與風險評估資料後,決議正式公告修正該藥的使用原則,建議該類成分藥品醫師禁止處方使用於曾使用後若發生夢遊、夢駕、或在未完全清醒的情況的怪異行為,應立即回診並停止使用該類藥品。
食藥署提醒,非苯二氮平類安眠藥屬於醫師處方及第4級管制藥品,目前國內共核准有46張藥證,因一般人並不能輕易取得,因此決定從源頭管理,增加禁忌症,直接禁止醫師開藥。
食藥署也提醒民眾,該類成分藥品應遵循醫囑服用,切勿自行購買、過量或減量使用,更不要自行併服其他鎮靜安眠藥品,以免導致嚴重不良反應。同時應注意用藥後情形,若出現身體不適或是發現自己曾在用藥後發生怪異行為,請立即回診尋求醫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