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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武肺不實訊息林姓民眾緩起訴罰兩萬元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林姓民眾散播高雄有三例確診武肺死亡病例,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屏東檢方二十八日認其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因事證明確,諭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條件為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兩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一場次。
屏東檢方指出,這名林姓民眾於三月八日某時許起,以手機連結網路上網,至多數人得以共見聞之社群軟體,張貼「高雄確診死亡的也是沒有人敢公佈啊!我知道的就有三例,但是不能亂說,說了會被察水錶」等文字。
檢方認定林姓民眾散布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及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衛生福利部就傳染病之防疫、衛教工作及不特定多數民眾,接受傳染病流行疫情訊息之正確性。
屏檢強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對民眾散播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已提高刑責,最高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