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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服政治檔案移轉國有 聲請停止執行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促轉會去年認定國民黨四千二百八十六筆「總裁批簽」的檔案屬政治檔案,要求將檔案原件移轉國發會檔案局保存,國民黨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聲請不符法定要件,一日駁回聲請。可抗告。
促轉會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審定「總裁批簽」類檔案,性質上均屬統治者批核、簽發的檔案、紀錄及文件,符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保管或持有之政治檔案基準」中所規定的政治檔案。
因此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相關規定,作成原處分審定為政治檔案,並命國民黨於三十日內將四千二百八十六筆「總裁批簽」的檔案移轉國有檔案局保存。
國民黨不服,主張促轉會的原處分會導致政黨聲譽及二0二0年總統選舉得票率,有難以回復且急迫的損害,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行政法院審理指出,相關文件經促轉會審定為政治檔案,命移歸為國家檔案,由檔案局負責整理、保存及開放應用,並非置於促轉會管理之下,不得由促轉會任意使用,也無國民黨聲稱的急迫性損害。
法院表示,移轉國家檔案純屬中性,國民黨今年三月三十日將國家檔案移轉至檔案局,促轉會今年四月七日起已進行大部分檔案點收作業,代表原處分已執行完畢。
法院認為,至於尚待執行的三十九筆檔案,國民黨並未釋明有何難於回復損害的情事,也未釋明必須停止執行的必要性,不符要件,因此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