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友人未婚妻10萬 男緩刑2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廖姓女子於成人交友網站擔任直播主,去年意外被未婚夫的柯姓友人發現,柯男要求廖女給予十萬元封口費並返還直播消費等,否則將跟未婚夫爆料,致廖女心生畏懼報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柯涉犯恐嚇取財獲判六月徒刑,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
 隨著網路直播興起,許多類型的交友直播App興起,去年十一月廿四日間,柯男於使用軟體「私覓」時,意外發現一名女直播主神似好友的未婚妻,且影片、文字火辣大膽且有四百餘名粉絲追蹤。柯男為探虛實,遂購買大量點數,解鎖照片並與該直播主私訊近四小時,確認女直播主身分正是好友的未婚妻廖女。
 柯男當場揭穿廖女身分,並說出廖女未婚夫的名字,指責廖女都已要跟好友結婚,怎麼還在網路上搔首弄姿勾引其他男性觀眾。柯也傳訊表示「你覺得我要跟你老公講嗎?」,指出自己不告訴好友對不起良心,要求廖女給予十萬元封口費,並返還自己「調查費用」等,而廖女畏懼東窗事發,當即匯款一千元。
 柯認廖女誠意不足,回應「一千妳當我乞丐嗎?」、強調廖女快成人妻,最好別讓未婚夫知道等語,擔心不測的廖女遂報警處理。南市警方循線找到柯男,柯男落網坦承不諱,警方勘驗兩人對話訊息,訊後依恐嚇取財罪嫌移送地檢署。
 台南地院認柯不思正途,以上開文字使廖女心生畏懼而交付金錢,行為偏差本不宜輕縱,考量此次犯罪所得僅有一千元,審酌柯犯後坦認犯行,廖女無意願調解等情狀,兼衡柯男素行、家庭經濟狀況等,依法量處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緩刑期間提供八十小時義務勞務及向公庫支付五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