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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否認置男童陷險境而不顧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針對一名五歲男童似疑再度受虐案,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否認置男童於險境不管之情事,並說明男童受傷原因不明,仍需進一步釐清,但為求謹慎,二日已專案由家防中心先依兒權法,緊急將男童進行安置,同時啟動相關調查,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據了解,該名男童於二0一五年十一月間生於高雄茄萣,二0一六年五月間,才六個月大時,就因顱內出血、右腿骨骨折、右腳拇趾指甲被拔掉、雙手十隻手指甲都被夾傷,傷勢相當嚴重,被送往台南奇美醫院開刀;醫院懷疑有受虐情形,通報市府社會局,社會局並轉高雄市社會局查處。經高雄市社會局討論決定,輾轉委由曾姓保母照顧男童,男童在曾姓保母妥善照顧及固定回診、復健下,逐漸回復。
沒想到卻因社工離譜的評估報告,男童於二0二0年三月間結案,再讓男童返回搬至台南原生家庭,並被曾姓保母發現男童身上又有新的傷痕,因而向議員服務處陳情。
社會局指出,該名男童一0五年間,因腦傷及多處受傷,屬重大案件,遂依兒權法第五十六條予以緊急安置,今年三月間,家長展現出高度配合下極力希該童返家,經評估會議討論在加強高關懷輔導下同意該童返原生家庭;男童返家後,二0二0年三月底,發現耳朵及腳部有瘀青痕跡,當時父母聲稱該童跌倒所致,社會局也聘請醫學專家診斷,男童受傷原因不明,仍需進一步釐清。
社會局指出,該童安置期間由社會局安排由保母進行照顧,歷經近四年的輔導與觀察,以及社工多次密集訪視,先後七次專家評估均延長安置,經第八次評估會議後,同意該童返家,除三月間發生耳朵等部分瘀青外,社工尚無發現其他重大受傷情形。
社會局強調,男童家庭經濟不佳,但擔任臨時工的父親積極就業努力下,確漸有穩定收入,進而確保男童受到妥善照顧,社工每週進行一至次高關懷訪視及透過早療中心對該童每日關心其身體及情緒狀況,確保男童身心安全,社會局絕無將男童置於險境不管之情事,如返家期間有遭到家人不當對待,仍會依兒童最佳利益隨時啟動緊急安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