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中央為促使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於一0六年五月十日頒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後三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獎勵,該獎勵三年期限將於今年五月十一日到期,台北市府呼籲民眾把握時程在十一日之前提出。
市府表示,為保障危老申請案權益,重建計畫相關書表已公告於建管處網站/危老重建專區,另考量百分之十的時程獎勵將屆,再次提醒申請人應於一0九年五月十一日到期申請重建計畫,掛件方式以臨櫃方式申請者應於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向建管處提出申請,如以掛號郵寄方式者,以不超過十一日的郵戳為憑。
建管處指出,北市府積極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統計至今年四月底,已受理申請重建計畫三百七十四件,其中已核准一百五十八件,申請量及核准量高居全國之冠。為協助為數眾多的老屋住戶及早整合重建意願,目前全市已設置一百二十一處「危老重建工作站」,並安排「危老重建推動師」進駐,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在地化諮詢服務,並擴大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的補助金額,呼籲有重建需求的社區,務必把握時間進行意願整合,於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向建管處提出申請,如以掛號郵寄方式者以十一日的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