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網友未遂 博士生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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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部某國立大學攻讀博士的林姓男子,被控於一0六年與越籍女網友約會時,在飲料中摻入FM2後想要霸王硬上弓,女網友掙扎拒絕並高喊要報警,致林男驚慌當場不舉,不軌企圖終未得逞。台南高分院依下藥對女子性侵未遂罪,判處林姓博士生三年六月徒刑。
 林姓博士生透過交友軟體「愛情公寓」認識一名越籍女網友,兩人平日用通訊軟體聊天,後來,女方透露與男友分手,心情不好,林遂邀約女網友到台南散心,一0六年九月廿八日下午兩人於台南火車站碰面。林先暫將女網友安置到租屋處,返回實驗室工作。
 當晚十一時,林結束工作返回租屋處,騎機車載著女方至南區黃金海岸散心,林被控趁隙將FM2(約會強暴丸)摻入飲料,女方喝下飲料不久就感到濃厚睡意。廿九日0時許兩人返回林租處後,女子不知不覺睡著,再醒來時卻發現自己褲子已被脫掉,林男整個人赤裸壓在身上。
 女網友驚覺林男不軌舉動,立刻掙扎拒絕並喊著「不要」,林男卻回道「那妳來這裡幹嘛?」隨即想要霸王硬上弓,女方情急反抗並高喊「我要報警」,這一喊,卻讓林男一時驚慌不舉,性侵終未得逞。女子後來伺機離開並到派出所提告,經醫院驗尿採檢出FM2代謝物。
 台南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名判處被告三年八月徒刑,林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考量林姓博士生智識程度甚高,卻品行不端,為滿足自己色慾,竟下藥迷昏女方、企圖性侵,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但衡酌於審理期間與女方達成調解並賠償廿萬元,改判三年六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