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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羞辱律師 法官遭監院彈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指出,高雄橋頭地院法官柯盛益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不當言詞進行訴訟,審理過程中也被控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相關言行已損及人民對法官的尊崇與司法信賴,五日以十一票全數通過對柯的彈劾案,並移送司法院審理。
本案由監委蔡崇義、林雅鋒負責調查。柯盛益曾於民國一百年間,即因開庭審案態度不良被監察院彈劾,遭休職一年的懲戒處分。
監委指出,去年二月二十一日,柯開庭審理一件解散合夥事業案件時,多次以羞辱性的言詞,「法律是這樣唸嗎」、「讀書讀到傻去了」,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的備位聲明追加。
柯並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直接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才命書記官更正,有礙當事人訴訟權的正當行使。
柯另於去年一、二月間開庭審理其他案件時,也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情事,包括「你們是到底在搞什麼啊」、「不知道是你們書沒有念通,還是故意要整法院」等語。
監委認為,柯的言行已違反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規定,斲傷人民對於法官的尊崇與對司法的信賴,更有礙當事人訴訟權的正當行使,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因此依法提案彈劾,移付懲戒。